問題春捲再多一家? 鳳山遭疑春捲店初查僅無食品登錄
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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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人員於鳳山區春捲店稽查畫面/圖:衛生局
南部最大聲/記者趙彥高雄報導/
有關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食用鳳山區某攤商販售之春捲有異味,涉食品安全衛生疑慮乙案,衛生局今(6)日派員查察,初步勘查僅無食品登錄,未見食材異樣。
本案經查衛生局尚無接獲民眾陳情或相關就醫通報,今日獲報後即派員至現場查察,業者表示有接獲1件消費者反映,食用後覺得有異常酸味 。經查業者無辦理食品業者食品登錄,已要求業者限期登錄,屆時未改善依《食品安全衛生法》第9條暨第48條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本局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現場衛生環境尚符規定,針對現場冷藏冷凍庫無溫度記錄、垃圾桶未加蓋、部分食材未離地放置及覆蓋等缺失,責令業者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相關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衛生局提醒,春捲應現做現吃,因內餡水分高,放久易軟爛變質,通常建議至遲應於購入1至2小時內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