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航警遭控利用職務之便超買2000條菸圖利 全部無罪定讞

3航警遭控利用職務之便超買2000條菸圖利 全部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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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聞網/吳柏軒 台北報導】時任航警局保安大隊吳姓小隊長、林姓小隊長及廖姓隊員,遭檢方控從2008年起,利用職務之便購買超額菸酒,並趁親友、同事入境時幫忙夾帶過關,3年內共超額購買2000多條香菸及68瓶酒。一審時,法官判定廖有罪,吳、林二人無罪;二審時,改判廖也無罪;經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三人無罪,全案定讞。

檢方認為,吳、林、廖三人清楚航警與海關人員業務往來頻繁,有互相信賴尊重關係,且航警陪同入境旅客通關時,海關人員不予檢查,指控3人利用親友入境時,到管制區的免稅店超額購買菸酒,裝入隨身行李後,再由三人陪同過海關規避查緝。

面對檢方指控,三人坦承有交付親友免稅菸酒,但否認圖利,強調並未要求海關不予查驗,若海關查驗的話就會補稅。法官認為,航警及海關分屬不同機關,職務上也無監督、隸屬問題,航警陪同旅客入境過海關查驗台時,海關人員雖然信任航警,但若起疑仍會攔查,因此判定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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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4/26 14:19

更新時間|2023/04/2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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