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致中洗錢案遭判刑1年定讞 近期將入獄服刑

快訊/陳致中洗錢案遭判刑1年定讞 近期將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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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陳致中臉書

【記者新聞網/吳玫萱 高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的國務機要費等案件,官司纏訟17年,其中龍潭購地及南港展覽館案,吳淑珍被判處2年徒刑,陳致中判刑1年、黃睿靚10個月、緩刑4年;全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於26日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全案有罪定讞,陳致中必須在近期入獄服刑,北檢將囑託雄檢執行。另外,吳淑珍有罪部分已撤銷,發回更審。

針對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部分,法官認定吳淑珍收受賄款後,只是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部分款項則透過人頭帳戶轉匯洗白回台灣,其餘款項則指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洗錢匯入海外帳戶,因此被認定構成洗錢罪。儘管四人上訴最高法院,但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的上訴遭駁回,全案有罪定讞,陳致中遭判刑1年徒刑,黃睿靚10月徒刑、緩刑4年,緩刑條件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對於判決結果,陳致中也在臉書發表心聲「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致中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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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4/26 17:46

更新時間|2023/04/2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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