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學童用路安全  台南市開學週交安宣導向下扎根

強化學童用路安全 台南市開學週交安宣導向下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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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最大聲/曾志豪

為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的正確觀念,教育局局長鄭新輝今(16)日代表台南市長黃偉哲前往東區忠孝國中進行開學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希望道路交通安全的觀念從教育扎根,培養好的用路觀念,師生齊心遵守交通規則,同時也宣誓南市府維護通學安全的決心。市議員曾培雅、蔡筱薇、李宗霖也出席提醒同學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市長黃偉哲表示,本學期開學週的宣導,配合交通部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雖然年滿14歲以上,且完成登記、領用及掛牌程序者,就可以合法騎乘,但程序「缺一不可」,也叮嚀未滿14歲的同學不要一時好奇違法上路,違反者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鄭新輝局長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新制上路,特別在「開學交通安全週」各校均有相關宣導活動,以因應修法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非號誌化路口通行安全」的重要性,特別呼籲同學合法騎乘程序「缺一不可」,罰錢只是傷財,造成人員受傷非同小可,希望用路者合法的騎乘,也要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局也鼓勵國中小結合戶外教育,規劃安排參訪就近之監理站或大台南交通安全教育主題館,讓交通安全觀念從校園扎根。藉由學校、家長及各界的合作,一同維護學生的安全,「交通安全週、週週都安全」。

 

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南監理站表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騎乘於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及遵守機慢車相關道安規範等,違規者亦有相關罰鍰。不得擅自改裝,增、減或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違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須改回原有規格,提醒市民朋友遵守相關規範及用路規則,才能安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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