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過去車主辦理車輛停駛登記,需親自前往監理所(站)並攜帶號牌及行照。為提升便民服務,交通部公路總局自今年9月起推出「自用汽機車線上停駛」服務。此項服務初期僅針對個人名下的機車及自用小型車開放,車主只需成為監理服務網會員,即可輕鬆在線上申辦停駛登記,免去臨櫃奔波。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車主在辦理線上停駛時,需先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申請後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寄送至監理所即可完成登記。停駛期間,車輛將享有免繳牌照稅、燃料費及強制汽車責任險的優惠,同時也避免因未及時檢驗車輛而受到處罰。
監理所特別提醒,完成停駛登記的車輛不可再行駛或停放於道路上,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600元至10,800元的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此外,車輛若停駛超過3個月或已逾定期檢驗期限,復駛前須通過監理機關的檢驗。
如有任何疑問,車主可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或上網查詢監理所官網以獲取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