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挺安南爆炸受災戶 協助求償、律師費全額負擔
地方新聞
來源: 台南市政府
作者: 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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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為協助受災民眾維護權益,召開損害賠償訴訟說明會/圖 台南市政府
南部最大聲/記者 李正報導
針對8月22日安南區海佃路二段342巷空地火災爆炸事故,臺南市政府為協助受災民眾維護權益,召開損害賠償訴訟說明會,說明「選定當事人」訴訟制度及後續求償程序。市府法制處表示,將由消防局與有意願參與的受災戶共同向肇事行為人求償,並由消防局負擔委任律師費用,降低受災民眾處理訴訟程序的負擔。
法制處表示,本次事故造成鄰近住戶及消防車輛受損,消防局將依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考量受災戶個別提告耗時費力,市府依《民事訴訟法》「選定當事人」制度,由有意願的受災戶選定消防局統一委任律師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