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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保養品換標再賣醫療院所!雄檢偵辦保養品經銷商 不法獲利初估2600萬

社會 作者: 8 瀏覽: 497
過期保養品換標再賣醫療院所!雄檢偵辦保養品經銷商 不法獲利初估2600萬

照片 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圖/南部最大聲 AI生成

南部最大聲/ 記者 曾志豪 高雄報導

高雄驚傳保養品經銷商涉嫌竄改製造與有效日期,將過期多年的保養品原料重新裝瓶、貼標後,販售給多間醫院與診所使用。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情資,指某保養品經銷商疑似銷售超過保存期限商品予醫療院所,隨即指派檢察官周容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高雄市衛生局也指出,本案起因於今年4月接獲民眾檢舉,指在高雄某皮膚科診所進行果酸換膚療程後,臉部出現大面積灼傷。衛生局追查療程使用產品來源時,發現相關業者未具產品代理商資格,卻涉嫌私自製造大批來源不明果酸類化粧品,現場並查獲化學原料、空瓶、標籤噴印機及封膜設備等器材,疑似自行調製產品、分裝貼標後,再販售至多處醫療院所。

檢方表示,經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115年6月10日前往工廠、公司及主嫌住處等3處執行搜索,並傳喚嚴姓負責人等5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嚴姓負責人涉犯加重詐欺取財、妨害農工商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於1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嚴姓被告以80萬元交保,其餘2人則分別由檢察官諭知3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

檢方調查,嚴姓負責人為奇○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其子女分別擔任公司主任、副理及業務。該公司自民國87年起代理某美商保養品,但自民國96年後即未再向該美商進口該保養品原料。嚴姓負責人等人明知現有庫存及原料均已過期甚久,仍涉嫌將庫存及原料重新裝瓶,再重新打印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貼標,銷售給多間醫院、診所。

檢方另查出,嚴姓負責人等人疑似在未經授權情形下,自行委託不詳臺灣工廠或義大利工廠製造相同產品,再於外包裝以英文說明標示,佯裝為原廠進口商品,並透過公司業務向消費者及醫療院所推廣。初估該公司銷售過期商品及未經授權商品的不法獲利高達新台幣2600餘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針對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化粧品行為,已涉嫌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8條規定,將依同法第22條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15條、第17條命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同時週知各地衛生機關及公會協助辦理,避免問題產品持續流入市場。

本案涉及民眾醫美療程安全、醫療院所進貨把關,以及化粧品來源與標示真實性。雄檢表示,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指揮追查,釐清問題產品流向、銷售規模及相關責任,徹底查明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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