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高雄首例死刑!高雄「碎屍人魔」張介宗3個月狠殺3婦,一審遭判3個死刑
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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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最大聲 /記者 楊維安 吳有炓 高雄報導
高雄「連環碎屍魔」張介宗於今日(2026年6月5日)一審遭國民法官法庭重判 3 個死刑,這不僅是高雄首例國民法官判死案件,更是對司法與社會正義的一記重錘。 台視新聞指出,現年 74 歲的張介宗在短短數月內連續勒斃、肢解大嫂等 3 名高齡婦人,並將屍塊棄置前鎮運河與高雄港,惡行令人髮指。這場歷史性的審判,不僅向社會宣告了庶民正義對極端惡行的集體憤怒,也揭示了國民法官制度在面對「求其生而不可得」的重大案件時,所展現的法治決心。
庶民正義的集體憤怒:突破「不輕言判死」的司法沉疴
過去台灣司法界常被批判有「恐龍法官」或一味「尋求教化可能」而迴避死刑的傾向。然而,本案由 6 位國民法官與 3 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經歷 10 天密集審理後,毅然決然連處張介宗 3 個死刑。
這項判決背後折射出兩個關鍵的社會與法律信號:
- 罪無可逭的集體共識:張介宗在面對檢警提示的 DNA 鐵證,甚至檢方當庭突襲的大嫂「斷頭照片」時,依舊態度冷酷、毫無悔意,甚至囂張嗆法官「速審速判」。這種對生命的極端漠視,徹底激怒了代表社會常理的國民法官。
- 符合「最嚴重罪行」之實質正義:憲法法庭雖對死刑程序進行了嚴格限縮,但張介宗連續殺害 3 人、手段殘忍肢解分屍、隱匿遺體讓家屬飽受煎熬,完全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國民法官的判決,打破了過往職業法官常陷入的技術性輕判,直接回應了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樸實期待。
庭內的悲憤衝突:制度背後未解的家屬創傷
在馬拉松式的審理過程中,爆出死者家屬因無法忍受張介宗的冷血狡辯,情緒失控在庭上痛毆嫌犯的肢體衝突。這起衝突雖然是法庭秩序的破口,卻也是最真實的「被害人心理創傷」寫實。
- 遺體不全的終身遺憾:張介宗棄屍高達 29 次,至今檢警仍未尋獲 3 名婦人的完整遺體。對家屬而言,逝者連「入土為安」都不可得。
- 被告態度的二度傷害:嫌犯在庭上堅稱「沒殺人、沒分屍」的無恥抗辯,對痛失至親的家屬是長達 10 天的凌遲。法庭衝撞反映出,現行國民法官制度在引進庶民觀點的同時,如何加強對被害人家屬的心理支持與法庭保護,仍有極大的精進空間。
察:速審速判的承諾,是一場司法持久戰的起點
張介宗曾狂言落網後「絕對不上訴」、「速審速判」,但一審 3 個死刑的宣判結果,通常會啟動二審、三審的法定救濟程序。
這起宣判的核心焦點在於:
- 嫌犯是否信守承諾放棄上訴?外界正高度注視這名冷血惡魔是否會為了苟延殘喘,而在制度內翻盤上訴。
- 死刑執行率的終極考驗:即便未來全案死刑定讞,在當前推動廢死與嚴格限縮執行的政治氛圍下,判決能否真正落實執行、讓正義彰顯,才是真正能撫平家屬創傷與安定社會人心的終極答案。
國民法官的首例死刑(如公視新聞所載之新北三重滅門案,以及今日的高雄連環碎屍案),象徵著台灣司法改革走入了「民意與法律融合」的新階段。這 3 個死刑,不僅是對張介宗惡行的法律審判,更是台灣人民透過國民法官制度,對「尊重生命」與「社會底線」所發出的最嚴厲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