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豪 編輯
有網友在臉書社群上PO出一段影片,片中位於台中市中清路與太路口,一名騎機車的中年男子,單手騎車,另一隻手居然抓著移動式點滴架行進,邊騎邊吊點滴,引起路人側目,警方今天表示,男子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可處罰鍰6千到2萬4千元。
PO出影片民眾留言:「一邊危險駕駛,一邊打點滴,你到底要命還是不要命啊?你搞得我好亂啊!大哥!」
轉載自 記者爆料網
曾志豪 編輯
有網友在臉書社群上PO出一段影片,片中位於台中市中清路與太路口,一名騎機車的中年男子,單手騎車,另一隻手居然抓著移動式點滴架行進,邊騎邊吊點滴,引起路人側目,警方今天表示,男子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規定,可處罰鍰6千到2萬4千元。
PO出影片民眾留言:「一邊危險駕駛,一邊打點滴,你到底要命還是不要命啊?你搞得我好亂啊!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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