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高雄某高中女老師控訴遭男學生性騷擾 不滿校方處理態度 教育局說明立場

曾志豪/編輯

高雄某公立高中女校師控訴遭到男學生性騷擾,精神壓力大。在個人臉書陸續露透,醫師診斷證明也寫「宜休養」,但她想向校方請假卻遭刁難;校方回應表示,此案已經性平會審議結案,學校從未刁難老師請假。該位老師的學生在臉書發文,希望更多人重視此事,不要讓老師受傷害!

女老師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今年3月兩度被學生觸碰臀部及腿部,原本一開始不願相信自己被性騷擾,「我不相信,一位學生,敢對老師踰矩」,但她想了幾夜,最後仍決定開口,並於4月申請性平調查。

女老師說,在性平調查前,想到還要碰到此名男學生,「我一時腿軟,倒地後失去意識」,緊急送醫急診;她和她的丈夫也明白,這種狀態已不適合授課。女老師說,向人事室表達請假意願,要求在性平調查期間請公傷假,還出具精神科醫師寫「宜休養」診斷證明,卻仍一度遭校方刁難。她還說,聽到校內其他女性說「都幾歲人了,被摸一下會怎麼樣」,讓她相當崩潰。

校方今(14)日出面表示已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完成相關通報並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目前完成調查且經性平會審議後結案,教育局也重申重視性別事件立場,要求落實當事人保護措施。

校方表示關於老師的假務事宜從未刁難,而是善意提醒與協助。也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工作權,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調查期間給予公傷假, 另尊重個人之意願,進行課務調整,避免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

校方說,該事件目前已結案,並經性平會審議,給予行為人實施後續輔導措施。感謝大家關切之意,請大家給予當事人更多的休養的空間,避免片面訊息造成更多困擾與傷害。後續會積極提供當事人協助與輔導,讓當事人儘快回復身心健康。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表聲明

一、本案學校於111年4月接獲女師調查申請書,陳述疑似受到學生性騷擾事件,學校於知悉後當日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受理,6月完成調查。

二、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規定,學校已針對教師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調查期間核予公傷假,並尊重教師個人意願進行課務調整,避免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以保障當事人工作權。

三、教育局已責請學校提供學生心理輔導及性平教育課程,另對教師提供保護措施及相關資源等協助,並依據性平法持續宣導身體界限及自我保護觀念,營造友善安全學習環境。

四、教育局重申絕不姑息校園性別事件發生,如有疑似校園性別事件,呼籲當事人勇於舉發,依性平法第28條第2項提出申請調查或檢舉,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關心這位女老師的一些學生在靠北教甄臉書專頁發文:

各位老師好我們某老師的學生,想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比較好?

有甚麼管道或是政治人物,可以幫助國文老師嗎?

但是我們才17歲,影響力不足

網路世界,大家逛逛就滑過去了

那如果到教育局陳情嗎?會有用嗎?寫信就可以了嗎?

高雄的政治人物好像都消失了,性平事件沒有人想碰

可是,我們真的非常不捨如果在不傷害老師,不走法律(沒有)情況下

會有人無償幫助老師嗎請問學生可以做甚麼事?請告訴我們好嗎?

我們會去努力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