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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緊咬林智堅 記者會批評 「智堅論文 既抄襲又侵權!」

南部最大聲 曾志豪/編輯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身陷兩篇論文抄襲案,仍按照計畫辭去新竹市長職務,投入年底桃園市長選舉,民進黨動用府院黨力量救他一人,將單純侵害著作權的事實,模糊焦點、操作成政治事件。國民黨團今(11)上午召開記者會,根據竹科委辦時序和林智堅論文實際印製刊出日期,很明顯就是林智堅抄襲竹科委辦案,變成自己的論文,光是從竹科委辦案研究報告緒論,跟林智堅論文緒論相比較,連錯字都一樣的事實下,還要狡辯?事實上,在竹科委辦案開始日期的2007年12月24日,竹科委辦研究案的著作權,就屬於竹科所有,國民黨團呼籲科技部立即對林智堅提出侵權告訴,否則就涉嫌公務員圖利罪。

總召曾銘宗表示,林智堅論文抄襲是事實,光是從林智堅論文緒論和竹科研究報告緒論相比較,不妨找位小學生把這兩份報告緒論唸一遍,再問問小學生這兩篇緒論是否有抄襲?這當然有抄襲,請林智堅不要模糊焦點。曾銘宗指出,論文侵權是法律問題,中華大學教授在7月5日聲明,指稱「林智堅在教授指導之下參與研究」請問當時林智堅當時用什麼身分參與?是研究助理?有沒有支薪?中華大學必須講清楚。

曾銘宗進一步指出,另外根據委辦合約第八條履約管理的第5款規定:「未經甲方(竹科)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以計畫內容或成果有關之文件資料,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3人知悉,亦不得將其內容及成果對外公開。」縱使林智堅是研究助理參與研究,對於研究內容部分對外發表,未取得竹科書面同意,這就是侵權。

曾銘宗表示,根據委辦時序,2007年12月24日委辦案開始,2008年6月 15日委辦結案日, 2008年6月20日委辦案報告出刊日,2008年6月26日林智堅碩士論文口試日。顯然林智堅使用竹科研究報告,未經竹科書面同意,變成自己論文相關內容,事證相當明確,不容狡辯。論文抄襲是事實問題、論文侵權是法律問題,依照《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國民黨團要求科技部依法對林智堅提出侵害著作權告訴,假設科技部不提出侵權告訴,國民黨團不排除對科技部相關官員提出圖利告訴。民進黨將論文抄襲操作成政治問題,國民黨團呼籲民進黨相關政治人物,不要模糊焦點,事實就是事實,法律就是法律,政治的問題歸政治!

藍委費鴻泰語重心長地表示,南非一所大學的入口處張貼一張對全體師生的警告:「要摧毀一個國家並不需要原子彈,只要允許學生作弊」於是在這個國家:病人死於這樣的醫生之手、建築物倒塌在這些工程師的手中、金錢在這些經濟學家和會計師手中五鬼搬運了、人民死於這樣的政客手中、正義在這樣的法官手中失去了。如此發人深省的一段文字,從最基礎的學校教育,如果你容許學生作弊,最後國家會毀在這些人手上;家庭教育上,教育孩子也是同樣的道理。

費鴻泰指出,對照林智堅的論文抄襲案,當總統蔡英文不在乎因疫情有7000位國人往生,不曾對往生者的家屬說一句哀悼之意,反倒是對林智堅的臉書上留言:「你辛苦了!」還指控在野黨對他潑髒水,毫無檢討、羞恥之心。政務委員張景森,也曾經是台大教授的他說:「碩士生一要寫論文嗎?這是落伍迂腐的。」教育部對林智堅論文抄襲案的態度,竟然是「審慎研議」,國人還能夠有什麼期許嗎?民進黨發言人、新竹市議員、中華大學董事長李妍慧居然在林智堅臉書上留言「加油!」外界又怎麼寄望中華大學能夠客觀、公正處理林智堅的論文抄襲案?

 

費鴻泰進一步指出,躲在暗處不敢見人的,號稱是美國教授的翁達瑞,他居然稱:「碩士生抄襲算作弊,沒有到違反學術倫理的地步,就算是林智堅真的抄襲,也不用大砲打小鳥」這是多麼低下的標準!蔡英文總統不會疼惜因染疫而往生的7000位國人,但是她會疼惜林智堅,當擁有國家最高權力的總統,表態力挺林智堅,教育部、台灣大學、中華大學乃至於法官、檢察官會用什麼標準來看待?

費鴻泰表示,並不期盼中華大學能夠做出公正的態度,處理林智堅論文抄襲案,但期盼超過百年歷史,台灣學術巨人的台灣大學,當總統給你壓力的時候,會用什麼樣的態度,公正處理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費鴻泰進一步表示,當民進黨全黨救一人的當下,就已經毀掉皇后的貞操、毀掉學術貞操,學術真理難道要毀在蔡英文總統和林智堅的手上嗎?

費鴻泰表示,擔任民意代表28年,對於中央政府預算瞭如指掌,新竹科學園區是公務機關,不同於政府事業單位,當年編列預算必須用完,否則必須繳回國庫。事業單位不同,沒有用完的預算可留在所屬基金。竹科在2007年12月24日標出委辦案,顯然是為了消耗預算。任何一件委辦案的研究報告,在委辦簽約的第一時間,所有權就屬於竹科,研究報告會提出期中報告,說明研究方法為何,最後會提出期末報告,在這者之間,會提出研究數據蒐集方式,最後交給電腦運算,做出文字。費鴻泰指出,2008年6月20日是報告出刊日,印成紙本送到竹科。而在職專班的碩士論文,最長1年,最短3個月會完成,論文即將完成之時,指導教授會去找口試委員,口試委員會針對論文內容提出修改方向,這也就是林志堅在2008年6月26日進行碩士論文口試,經過口試委員提出論文修改方向後,該論文印出日期則在8月。

費鴻泰指出,林智堅一直在胡扯編出2008年7月2日是竹科委辦案結案日,他的論文早就提出的狡辯,倘若要算結案日,林智堅論文結案日應該落在8月才是。費鴻泰表示,在台灣教書超過32年,在美國外教書也有6年,所有學生的論文報告時程都是如此。

圖/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