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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莽男撿屍女網友 以為曖昧就能上?!這下可慘了

【記者新聞網/台北報導】台北一名男子在交友軟體上結識女子,兩人相談甚歡後約出來見面唱歌、喝酒,不料,女子卻因為不勝酒力,被男子帶到摩鐵,男子卻趁女方酒醉意識不清之際,乘機性交得逞,面對女方提告,男子卻堅稱是合意性交、且兩人有曖昧關係,但法院不予認同,認定男子妨害性自主罪成立,判處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王姓男子日前在交友軟體「Tinder」結識被害女子,之後於去年2022年1月14日晚間8時許,相約到台北市某KTV歡唱,兩人歡唱至隔日凌晨2時,便一起搭計程車入住某商旅,這時女子已經醉得意識不清。

不料,王男卻趁女子爛醉之際,先把她身上衣物脫下,並將陰莖戴上保險套後插入女子陰道內,藉此性交得逞,之後再把衣褲穿回女子身上,並且離開房間。事後,女方清醒發現自己遭到侵犯,透過電話詢問王男卻得不到正面回應,因此決定報警提告。

面對檢警傳喚,王男否認犯案,並宣稱2人早有曖昧關係,雙方是合意性交,且開房間時女方還主動撲上來,甚至撫摸他的生殖器,甚至有挑逗的言語,但女方否認,即便雙方有曖昧,但未同意要與王男嘿咻,且她對整個過程記憶感到模糊,身體也因為酒醉沒有力氣反抗。

因此,檢方認定王男乘機性交,對他提起公訴。而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王男為了滿足自己性慾,利用與方酒醉意識不清之際,對女子強制性交得逞,且事後否認犯行,雙方未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首稿時間|2023/04/01 09:58

更新時間|2023/04/01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