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檢舉大王一年謊報1318次 警涉執法過當以束帶封口遭處分

蘆洲檢舉大王一年謊報1318次 警涉執法過當以束帶封口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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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聞網 潘俐雯/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賴姓男子,去年間向警方假報案1318次,上月11日又亂報案,蘆洲分局李姓警員到場時,賴男又拒不配合,李員持鐵撬破門將他上銬帶回偵辦。不料,為了制止賴男在派出所大聲吵鬧,李員又以束帶「封口」,涉嫌執法過當,經內部調查後李員遭記大過處分並調職處分,洪姓所長也連帶處分,調離非主管職,蘆洲分局長林詮峰晚間也出面鞠躬致歉。

▲ 蘆洲分局分局長 林詮峰向社會大眾致歉,並說明懲處結果。

據了解,這名賴姓男子家住在蘆洲光華路某公寓內,是附近有名的「檢舉大王」,時常報警謊報鄰居製造噪音,警方獲報後必須前往逐層訪查住戶,造成住戶與警方困擾,光是去年一整年就報案1318次。

上(2)月11日傍晚5時許,賴男又再度報案表示鄰居製造噪音妨害安寧,轄區蘆洲分局蘆洲派出所李姓、馮姓警員前往查看,查訪鄰居後,這才發現是賴男自己在4樓住處敲打地板製造噪音。

警方正色告知賴男,謊報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規定時,賴男卻突然閉門不予理會,讓李員大為光火,拿出撬棒強行破門,以束帶封住賴男的嘴巴,賴男獲釋後,認為李員太誇張,於是寫下千字文檢舉信,向蘆洲分局投訴。

蘆洲分局展開內部調查後指出,蘆洲派出所李姓警員做出已明確執法過當的事情,在此致上十二萬分歉意,針對警員疏失部分絕不姑息庇縱,已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已依相關規定先予記大過1次並列入相關考績評核,所長將連帶處分,後續議處將待司法調查結果後再行議處,絕不姑息庇縱。

首稿時間|2023/03/31 22:16

更新時間|2023/03/3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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